俄罗斯学者:“中国奇迹”彰显中国制度优势******
(中共二十大·声音)俄罗斯学者:“中国奇迹”彰显中国制度优势
中新社莫斯科10月22日电 (记者 田冰)中共二十大22日在北京闭幕。俄罗斯科学院中国与现代亚洲研究所“俄罗斯、中国、世界”中心高级研究员安德烈·达维多夫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中国的制度优势创造了中国式发展奇迹。
达维多夫表示,中共二十大报告聚焦了中国近年来发展成就和未来发展规划。今天,中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和影响,得益于过去十年在经济等各领域取得的重大成就。
达维多夫指出,二十大报告中重申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冷战思维,反对干涉别国内政,反对搞双重标准。此外,中国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定维护国际公平正义,毫不动摇反对任何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凌行径。这是中国、俄罗斯和国际社会构建多极世界的共同心声,是对霸凌式单极世界秩序模式的直接回应。
达维多夫说,中国共产党成立至今的百年来,发生了许多重大历史事件,使中国共产党成为中国最有影响力和智慧的政治力量。他印象最深刻的是中国共产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以及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社会的有效领导。他说,特别引人注意的是,在做出根本性决定时,中国共产党考虑到了整个中华民族心态的主要特征——平衡、规律性、稳步前行,避免了因匆忙、草率和考虑不周引发的后果。这就是中国的制度优势。
“在我看来,正是这不同寻常的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使中国模式对其他国家具有吸引力,为其他国家开辟了更广泛的交流借鉴机会,并指明了为更美好和更幸福的生活奠定基础的新途径和前景。”达维多夫说。
谈到中俄关系时,这位学者表示,在过去十年中,俄中双方贸易额大幅增长,两国关系深度提升。但他认为,俄中关系进一步发展和加强的潜力仍存。除贸易和经济外,俄罗斯和中国在深化政治和人文等领域有着深厚基础,在扩大教育和科技创新交流方面拥有良好机遇。未来,双方应共同努力,再创辉煌。“两国人民应该意识到,俄中友好,不仅仅停留在言语上,而是体现在行动上,俄中友谊已经迈入新时代、新阶段。”(完)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